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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大会》之后

2017-02-11 胡中行 夜光杯

小编的话  诗词大会之后应该做些什么?这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作为一个长期从事“诗教”的教师,作者借用白居易“根情、苗言、华(花)声、实义”的比喻,将其“夺胎而换骨”,谈一点自己的浅见。

记得两年前,央视“诗词大会”节目组的编导曾经邀我参加过专题研讨,当时他们就下定决心要打造继汉字大会、成语大会之后的第三个品牌。现在,这个预期目标已经实现。节目播出之时,虽不能说是“万人空巷”,但其收视率之高,在文化类节目中也是令人刮目相看的。尤其在上海,几位选手略出意外的极佳表现,更引起了全市热烈的反响。人们欣喜地意识到,重拾文化传统,重振民族之魂,已经具备了“天时、地利、人和”的条件,社会风气的根本改变为期不远了。在这一点上,央视一如既往地发挥了很好的引领作用,功不可没。

作为一个长期从事“诗教”的教师,在为央视节目点赞的同时,想得更多的是如何借诗词大会这股东风,把普及、提升优秀传统文化的工作做得更扎实,更有效。

任何事物都是具有两面性的,诗词大会也一样。就本质而言,这档节目还是属于娱乐性的,所以选手在舞台上主要是展示才艺而不是学习文化,虽说两者不可截然分割,但也绝不可相互替代的。即以娱乐性相对较少、文化味相对更浓的“百家讲坛”而言,充其量也只能起到宣传、引领的作用,而不能代替自身的扎扎实实的文化学习。于是我想到了鲁迅,他的《娜拉出走之后》写得何等精彩,何等深刻。于是我明白了,任何事情的“之后”,都是值得我们小心翼翼地认真思考的。这便是我写这篇文章的动因。

诗词大会之后应该做些什么?这当然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在这里我想借用白居易“根情、苗言、华(花)声、实义”的比喻,将其“夺胎而换骨”,来谈一点自己的浅见。

一、背诵是“根”

据我所知,现在的普教界有一种值得反思的倾向,那就是过分地强调主观题而轻视客观题,这样做的结果,就势必会忽略背诵的重要性。中国的学术史上本来就有汉学宋学之争,简而言之,汉学重训诂,注重的是文本解读;宋学重阐发,注重的是思想发挥。两者各有所长,应该互补的。但我认为,宋学应该建立在汉学的基础之上才有意义。你对文本都没有吃透,怎么进行阐发呢?现在似乎是个“宋学”盛行的时代,它的极致,就是一些所谓的文化学者对传统经典的胡言乱语。朱维铮先生曾经批评某位学者“胆子真大”,连根本没有看懂的书也敢随意评说。所以我说这次央视开了一个很好的头,整个诗词大会的亮点就是背诵。一点不错,对国学,对诗词就是要先老老实实地背诵,它是学习传统文化的根本,没有这个根,开花结果从何谈起?应该说,这种方法的本身就是一个良好的传统。记得当年留校工作的时候,学校党委的盛华书记找我们谈话,说到要向老一辈学者学习时,他举了章培恒先生的例子,说章先生的学问就是“背”出来的。从《诗经》一直背到《资治通鉴》,日积月累,否则成为大学者也难。我认为,书声琅琅,永远是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一个充满了正能量的社会,就应该用“琅琅”的读书声,去压倒“沙沙”的麻将声,“哔哔”的游戏机声。

我们千万不要低估了人的背诵能力,一个不识字的演员能够背出整台戏的台词唱词,这绝对不能算是“超能力”。历史上“博闻强记”的人多如牛毛,唐代安史之乱中的烈士张巡便是其中之一。韩愈的《张中丞传后叙》中有这样一段记载:“(张)巡长七尺余,须髯若神。尝见(于)嵩读《汉书》,谓嵩曰:何为(为什么)久读此?嵩曰:未熟也。巡曰:吾于书读不过三遍,终身不忘也。因(于是)诵嵩所读书,尽卷(读完),不错一字。嵩惊,以为巡偶熟此卷,因乱抽他帙(其他卷)以试,无不尽然(都是如此)。嵩又取架上诸书(其他书),试以问巡,巡应口(随口)诵无疑(无障碍)。”

据我的估算,一个人在小学阶段完成背诵《唐诗三百首》的任务,应该是没有问题的。要知道,《唐诗三百首》本来就是一本“蒙学之书”。

二、理解是“苗”

我的老师陈允吉先生曾经绘声绘色地给我描述过旧时私塾里的读书情景:教书先生据案而坐,案上一书一戒尺,书是自己看的,戒尺是用来打学生手心的。开学一个月,教书先生很悠闲,布置给学生的任务,就是背书。某个学生自认为背出来了,就到老师跟前背,一个滞顿,一记手心。罚下去重背。一个月后,大家都滚瓜烂熟了,老师才开讲。这便是“开蒙”的过程。

此种教学法自有其道理,比起现在那种从概念到概念的演绎,效果不知好了多少。所以我认为,理解就像一棵苗,它是必须长在根上的。但是反过来,根上如果不长苗,那么就只能永远埋在泥土中,而变得毫无意义。这就是背诵和理解的辩证关系。

说到理解,对我们来说实在是任重而道远。因为我们面临的,是一个文化断层。人们的传统文化知识严重缺失,我实在不忍心再一次举出这样的例子:

几年之前,有个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外国学者竟然把《唐诗三百首》当做对付我们中国人的“武器”。他告诉我说,现在中国的年轻人热衷于学外文,所以走在街上经常会有人同他搭讪,希望能借此练习口语。一次在火车上有个大学生来找他,他无意中掏出一本《唐诗三百首》求教,那个学生立即借故跑了。之后他碰到中国人搭讪就用这种办法,竟然屡试不爽。

这件事给我的震动很大,也许这就是我后来致力于“诗教”的一个诱因。

无可争辩的是,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古诗词更是世界文化中的瑰宝。这同样可以从外国人对它的酷爱中得到印证。我的“文化杂咏一百首”中曾经讲到两件事情:

其一曰“魅力”:“古道西风韵最佳,剑桥揖别赴光华。两年休学从头学,魅力无边天净沙。”其下注云:“英伦学子柏森文,出身贵族豪门,入剑桥法律专业,三年级矣。忽一日,从友人处闻马致远天净沙,竟为其景其情所迷。遂休学两年来复旦专攻古诗词。中国传统文化之魅力于此可见一斑。此亦可为一味崇洋,妄自菲薄者戒。”

其二曰“震撼”:“法兰西有娇娇女,为学中文离故土。有幸解听长恨歌,泪飞顿作倾盆雨。”其下注云:“余讲古诗文久矣,某次至长恨歌,且读且解,至玄宗思杨之句:行宫见月伤心色,夜雨闻铃肠断声。忽有一金发碧眼女郎哭失声,四座愕然,良久乃止。询之,为法兰西巴黎七大之研究生,来复旦进修者。由此知长恨歌之震撼力,至大至巨。此亦为中华传统文化魅力之又一例。”

我在讲授诗词时,通常会提出“三性”与“三习”的问题。三性是对我自己的要求,即是准确性、实用性、生动性;三习则是对学员的要求,即是预习、复习、练习。其中的准确性对教师的要求是很高的。因为在古典诗词领域,存在着大量的似是而非的问题。

比如说,诗经与楚辞之间到底有没有过渡形态?因为楚辞的艺术性远高于诗经,在没有外力推动的情况下,这点时间是不可能产生如此重大的飞跃的。这就要求我们用中国文化的二元论来加以解释,也就是中国文化原本是由黄河与长江共同组成的。诗经和楚辞分属两个不同的地域文化系统,两者并不存在明显的传承关系。而两者的最后融合,产生的便是我们辉煌灿烂的中华文化。

再比如,《诗经·硕鼠》的阶级属性问题,教科书上说是奴隶反抗奴隶主的斗争,其说大谬。因为奴隶绝对不会把自己参与生产的东西看成是自己的财产的,他们是真正的无产者。所以《硕鼠》只能是奴隶主内部的斗争,即小奴隶主反抗大奴隶主的斗争。诗经中带有反抗意识的诗篇多属此类。

又比如,唐代三大诗人是谁?我做过调查,绝大部分的人都认为是李白、杜甫、白居易。其实这个答案恰恰是错的,因为白居易与李杜相比,明显地差了一个档次。而真正可与李杜匹敌的,只有王维一人。这在历史上乃是一个共识:“吾于天才得李太白,于地才得杜子美,于人才得王摩诘;太白以气韵胜,子美以格律胜,摩诘以理趣胜。”(清徐增《而庵诗话》)、“(王维)自李杜而下,当为第一。”(宋许顗《彦周诗话》)、“玄肃以下诗人,其数什百,语盛唐者,唯高王岑孟四家为最;语四家者,唯右丞公为最。”(明顾起经)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而这些还仅仅是诗歌史上比较宏观的问题,对具体作品的理解问题更多。限于篇幅,只能再举两例。

其一,许多人都把王昌龄的《从军行》(青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看作是一首爱国主义的诗篇,尤其是后两句,抗敌的决心为人所称道。其实这两句诗是有歧义的,我们也可以把它理解成金甲都被磨穿了,还是回不了家。根据整首诗所营造的悲剧气氛,再加上对王昌龄其他作品的理解,应该得出的结论是,这是一首反对唐王朝穷兵黩武的作品。

其二,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的两句:“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上句往往解读成床头因为屋漏了,所以没有干的地方。这样解释,通则通矣,但总觉得句子稍有未洽,既然掀掉了三重茅,难道仅仅是床头湿了吗?这里的关键是“屋漏”两字,《尔雅·释宫》:“西南隅谓之奥,西北隅谓之屋漏,东北隅谓之宧(音怡)……”《辞源》:“房子的西北角。古人设床在屋的北窗旁,因西北角上开有天窗,日光由此照射入室,故称屋漏。”所以,杜甫在这里是说,床头、屋漏等处全都被雨打湿了。

三、创作是“花”

诗词大会结束后,不少朋友提出今后的大会应该加上创作,或者干脆另搞一个“诗词创作大会”。我不同意这种说法。以现状而言,全国性、省市级乃至地区街道、企业学校,诗词创作大奖赛搞得还少吗?结果又如何呢?关键在于创作不可能有量化的标准,这就如同美女一样,“天下第一美女”的称号是只能自封的。我一直说,喜欢李白的很难喜欢杜甫,反之亦然。有人说,我两个都喜欢,我说这只能说明你没有入门,是个“菜鸟”。这就像《红楼梦》的拥林派与拥薛派,泾渭是如此地分明。如果有人说两个我都爱,那只能说明你是个“色狼”。

创作上的评判标准是永远无法统一的,比如“三曹”的孰优孰劣问题,也是迄无定论。钟嵘的《诗品》,把曹植尊为上品,曹丕列为中品,曹操则是下品。但刘勰则为曹丕鸣不平,他在《文心雕龙》中说道:“魏文(曹丕)之才,洋洋清绮。旧谈抑(贬)之,谓去植(曹植)千里。然子建(曹植)思捷而才隽,诗丽而表逸。子桓(曹丕)虑详而力缓,故不竞于先鸣。文帝(曹丕)以位尊减才,思王(曹植)以势窘益价,未为笃论(确论)也。”而近代学者刘永济则竭力为曹操翻案:“唯列孟德(曹操)于下品,以为劣于二子,则不免囿于重文轻质之见。实则武帝(曹操)雄才雅量,远非二子所及。虽篇章无多,而情韵弥厚。悲而能壮,质而不野。无意于工,而自然谐美,犹有汉人遗风。此乃天机人力之分,非可同日而语也。”所以我说,如果“诗词创作大会”请出李白杜甫做嘉宾,做评委,他们一定会相互掐架,闹得不可开交的。

我说创作是花,花是应该长在根苗的基础之上的。它是整个学习诗词过程中的一个环节。在这个过程中,“知行并举”是十分重要的。知而不行,终觉“隔”;行而不知,终觉“薄”。

这次大会终了时,有位评委雅兴未尽,当众吟了一首“原创”,一下子露了馅。我认为问题的讽刺性不在于这位评委不会写诗,而在于他居然并不知道自己不会写诗。归根到底,问题还是出在对古典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根据我的实践,学会格律并不难,令人不解的是,作为诗词大会的评委,又是古典文学的专家,为什么不去学一学呢?

现在,诗词创作很热,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的诗词创作者多达二百多万。但是真正会写的(不是说写得好的)恐怕百不及一。

这就牵涉到诗词创作究竟为什么的问题。我的观点很明确,创作就是为了传承。最近中央的精神,也正是为了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我们创作诗词,并不是为了在当今的文坛上出几个李白杜甫,实际上也绝对出不了李白杜甫,这是因为李白杜甫的时代早已过去。当今社会之所以提倡诗词创作,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为了更好地继承弘扬我们的中华文明。

四、做人是“果”

学习诗词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学习做人。这就是所谓的“诗教”。所以在学习诗词的整个环节中,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环便是“果”,便是怎样做人。诗歌与为人处世的关系极其密切,孔子就是把《诗经》作为一本教科书的,他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提高文学修养),可以观(提高观察能力),可以群(提高与人交往的能力),可以怨(把握批评的尺度)。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鸟兽草木之名。”在另外一个场合,他又教导自己的儿子说:“不学诗,无以言”。可见,诗教在育人树人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诗歌是人们最喜闻乐见、易诵易记的文学样式,从小背诵、天天背诵,自然能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比如著名的《二十四孝图》,就是以诗配画而大行于世的。在二十四孝中,最使我感动的是黄庭坚的故事。黄庭坚,北宋分宁(今江西修水)人,著名诗人、学者和书法家。虽然身居高位,侍奉母亲却竭尽孝诚,每天晚上,都亲自为母亲洗涤马桶,没有一天忘记儿子应尽的职责。为这件事所配的诗曰:“贵显闻天下,平生孝事亲。亲自涤溺器,不用婢妾人。”一首小诗,概括了黄庭坚的孝道,令人过目难忘。

有些诗词作品,具有很好的警策作用,是可以作为我们生活中的座右铭的。比如欧阳修的《画眉鸟》:“百啭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始知锁向金笼听,不及林间自在啼。”这首诗不仅道出了自由的无价,对于当今社会存在的“金丝鸟”现象,也是一种警示。

这类例子举不胜举,的确是需要我们好好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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